清清 2007-10-6 20:57
现代人吃喝的十大境界
[b]境界一“果腹”[/b] 吃的第一大境界当然是“果腹”,俗话说就是填饱肚子,就是一个“吃”字。形式比较原始,只解决人的最基本的生理需要。这个境界的吃,不需要费心找地儿,各种商场的小吃城,街头的成都美食和中式的快餐店,如:各式面馆、永和豆浆等,西式快餐的麦当劳、肯德基也可列入其中。一盘宫保鸡丁,一盘白菜
豆腐,外加一小碗汤,一碗主食足已。一个人,两个人,三五人均可。这个境界的吃千万别麻烦,一麻烦就脱离了本质,吃起来也就十分不爽。
[b] 境界二“饕餮”[/b]
吃的第二大境界应该是“饕餮”。吃的是一个“爽”字。呼三五好友去一家稍大众的馆子,稀里哗啦点上满满的一大桌菜,价钱却不贵,胡吃海塞一通,兴之所至,还能吆喝两声,划几下拳,甚至还可以赤膊上阵。适合这种吃法的有涮肉、大众菜等。但免不了一个“俗”字,有不雅之嫌疑,同时也有浪费之嫌疑。
[b] 境界三“聚会”[/b]
吃的第三大境界应该是“聚会”。此境界重在这个“聚”字。家人、朋友、加班聚餐等都属于这一类。这种吃不需要太多的讲究,“吃”是个形式,关键在“聚”背后的引申含义。逢年过节、生日聚会、升迁发奖,友人来访,随便找个理由都可以去趟馆子,这是一种礼节上的习惯。这种吃讲究个热闹,不需要太豪华和奢侈。金百万、金鼎轩、小土豆,稍微高档一点的[url=http://www.iask.com/n?k=%B4%A8%B2%CB][color=#000099]川菜[/color][/url]馆如巴国布衣之类都可以满足需要,高档一点的还可以去吃一些比较流行和有名气的馆子。
[b]境界四“宴请”[/b]
吃的第四大境界应该是“宴请”。多以招待为主。商场招待、官场招待、公务招待、上下级招待、危机处理招待、重大事情招待等都属于这一范畴。这种吃不以“吃”的本质为主旨,关键在于这个招待背后的目的。所以,这种吃法重在讲究一个排场,价钱昂贵,因此也多以公款招待为主。在京城,这是支撑餐饮经济的重要支柱。这种吃都有一个共同点,大多都是在“包间”进行,所以,对馆子的要求要严格一点,如各大宾馆饭店的豪华餐厅,海鲜、鱼翅、鲍鱼宴、官府菜等。但这个境界的吃难免给人一种有暴殄天物之叹,吃后回来,却又发现没有吃饱。
[b]境界五“养生”[/b]
吃的第五大境界应该是“养生”。它比较讲究“食补”,是大吃大喝在认识观念上的一种理性升华。这种吃多以正宗的煲汤为主:甲鱼汤、老鸭汤、野山菌汤等,足足焖上十多个小时,满满地端上来,味道纯正,饱饱地喝上一顿,无比滋润,真乃人生一大幸事,就是从心理上对积劳的身体也是一个安慰。在北京,这样的馆子有很多,进入饭店的正门,有一排瓷罐摆着,大多比较正宗。江西来的瓦罐、广东来的各式煲、云南来的野山菌汤、正宗的鱼翅煲、潮州来的燕窝汤、官府菜的南瓜鱼翅都是比较典型的。但有时价钱却是一个瓶颈,不是一般人能上口的。
[b] 境界六“解馋”[/b]
吃的第六大境界应该是“解馋”,吃的东西一定要“鲜”。这个境界有两个层次:一是吃“物”,如那些只常听说却鲜见的鲜物鲍鱼、龙虾、法式大餐之类;二是吃“名”、吃“文化”,如大董和全聚德的烤鸭,顺峰、黎昌的海鲜以及淮扬菜、杭州菜、本帮菜、谭鱼头火锅、皇城老妈、孔乙己酒店等。
[b]境界七“觅食”[/b]
吃的第七大境界应该是“觅食”,那就得四处去“找”。在寻找中获得“吃”的乐趣,是本境界的一大妙处。这个“找”又分为两个层次,一个是有目的地去找口头盛传的流行馆子;一个是漫无目的地找寻中意的吃处。这个“找”字重在一个偶然发现,豁然开朗,一下子就对上了当时的心情和感觉。
[b]境界八“猎艳”[/b]
吃的第八大境界应该是“猎艳”,所以馆子要“奇”。这样的馆子都是比较稀罕的特色店,如非洲来的、越南来的等都在这一范畴。“新”、“奇”、“特”是主要特征。适合这类馆子的人群一般是时尚人士、有品位的少夫少妻、白领人群等。价钱中档,不用担心被宰。
[b] 境界九“约会”[/b]
吃的第九大境界应该是“约会”,这时吃的已经不是“物”,而是“情”。大多时候,点得多,吃得少。这种吃千万不要是两个同性别的人,以免让人误会,最好也不要是夫妻,因为已过了“约会”的阶段。凡是到这种地方来吃的,两人之间大多都有一种心灵上的默契,说出来就变得俗,不表现出来又压抑。于是,以一个“吃”的借口“会”在一起,吃也吃了,谈也谈了,尽管大多数时候没有吃。适合这类吃的馆子如:茶餐厅、有餐饮服务的咖啡店,而且一定还要有柔软的沙发。
[b] 境界十“独酌”[/b]
吃的最后一个境界应该是“独酌”,在于一个“品”字,吃什么不太重要,关键是一个寥落的心情,要么伤感、要么闲适。这种馆子一定要是隐匿在很深的巷子里,店面古朴,又十分宁静。这个时候还应该有一瓶古典的酒,最好屋外再飘着零星的雨丝或雪花。一个人浅斟低酌,物我两忘。唯一的遗憾是,这种店已经很少有,恐怕只有在梦里才可以见得着。
飞威没 2008-9-11 15:50
已经笑死9999个了,您千万不要做第10000个!
60多年前,一个朋友给我讲了一个笑话,把我笑翻了,后来由于肚子太疼进了医院。医生给我做手术前,问我 为什么笑成这样,我就讲给他听。他听后狂笑不止,最后竟然笑死了。
我被送上了法庭。法官让我把那个笑话讲出来,由陪审团判定是否与过失杀人的事实要件符合,我要求签订免责合同。法官宣布休庭,一天后重新开庭,宣布接纳我的意见。于是,我当庭把那个笑话讲了出来,结果有人笑得敲桌子,有人笑得在地上打滚。后来,当天所有听到这个笑话的人都笑死了。
我瞬间成了名人,还有了自己的网站,各大媒体纷纷进行效仿我的[url=http://www.tgxzs.com/]网络推广[/url]成名方式,各路记者纷纷要求采访我,我知道这笑话讲出去可能构成公共侵害,于是对着镜头,我含糊地说了一番话,大意就是:“理由永远是谎言,信仰永远是自慰。节目播出后,引起巨大反响。可没想到,有一天,几个神秘便衣闯进我的卧室,把我连拖带拽拉到一个黑屋子里。过了好久,一束强光照到我脸上。我勉强睁开眼睛,惊呆了,坐在我面前的人是目前惟一与我一样家喻户晓的人——总统。
注意,本内容绝对不是[url=http://www.tgxzs.com/]群发[/url]使用[url=http://www.tgxzs.com/download/]论坛群发[/url],或是其他[url=http://www.tgxzs.com/download/]群发软件[/url]发送的。反对[url=http://www.tgxzs.com/download/]网站推广[/url]者请不要对号入座。
总统大致交待了抓我的目的,很简单:把这个笑话录下来,然后送到中东敌对国家的独裁者那儿,笑死他。我只好答应他的要求,同时提出此笑话属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,不可针对平民。总统答应了。
两星期后,总统宣布已经掌握了那个笑话的关键技术,并且在沙漠地区试用成功。这在国际间引起轩然大波,很多国家惊慌失措,国际军事学家将此命名为“笑威慑”。就在此时,东方一个国家突然宣布也掌握了该笑话,原来给我讲笑话的那哥们投靠了该国。于是,我们之间形成了“笑威慑平衡”。
三年后,4月1日,我终日担心的终于发生了:中东一个恐怖组织掌握了那个笑话的原始技术,这个恐怖组织利用高科技手段在各大[url=http://www.tgxzs.com/]论坛群发[/url]笑话,说是[url=http://www.tgxzs.com/]网站推广[/url]。结果,文明遭到前所未有的破坏,各国恐恐惶惶不可终日。联合国只好召开全球首脑大会,最后将4月1日设定为愚人节。
60多年过去了,我已经风烛残年。在离开世界之前,作为历史见证人,我想有必要把这个笑话讲给大家。那天,我朋友给我讲的这个笑话很简单,很短,就一句话:
[size=4][color=red] 隐藏:
本部分内容已经隐藏,必须回复后,才能查看.[/color][/size]